各项目执行单位:
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5 号)的要求,现需要2023年项目执行单位报送资金使用情况,主要包括 2023年全年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具体使用情况、执行进度、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相关项目配套资金投入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等。
请各项目执行单位于2024年1月8日前《2023年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使用情况报告》(附件2)、《2023年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区域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附件3),以及项目支出明细,同时提交到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邮箱lgdxkc@126.com。邮件请以“单位名+项目名+中央地方共建项目”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