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已入库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项目及补充申报新项目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12-08 点击数:


各单位: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6〕72号)的精神和要求,为提高我校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项目库建设水平和专项项目预算编制的质量,经研究,拟对已入选《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三年(2022-2024年)滚动项目库》的项目启动修订工作,同时启动补充申报新项目工作。

一、工作要求

1.重点修订已入库项目规划内容,必须有充分的立项依据,明确的实施期限、合理的预算需求。要科学论证资金需求,绩效指标要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相应匹配。

2.项目资金执行周期为一年,各项目需认真论证项目预算、物资(设备)采购计划以及预算执行进度,确保项目资金执行效率。

3.项目要突出内涵建设,着重加强教学实验平台、科研平台、实践基地、公共服务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等,提高教学水平和创新能力。

4.请各单位认真核实项目储备及执行情况,对已部分执行或不准备执行的项目请及时反馈给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二、材料提交

1.请各单位将修订及新申报的《项目申请书》、《项目绩效表》和《物资(设备)采购计划表》同时提交,确保上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2.时间安排:请各单位于12月19日下班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邮箱:lgdxkc@126.com,材料以“学院+修订(申报)+项目名称”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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