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完成工程专业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的申请论证工作

作者: 时间:2018-09-26 点击数:

20189月,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工程硕士、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进行对应调整工作的通知》(辽学位办[2018]10号)要求,结合国务院学位办《关于对已有的工程硕士、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进行对应调整的通知》(学位办〔201828号)精神,我校启动了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工作。组织我校17个授权领域参照和国务院学位办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的原则与要求,确定调整方案。经各单位申报、学校组织论证,最终确定申请调整为电子信息等共7个专业学位类别,组织牵头单位撰写了申请报告,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已完成申请材料上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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